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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职协 | 关于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教育厅、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教规范〔202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着力提升教师应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处置能力,杜绝学生管理出现舆情及危机事件发生。落实省人社厅关于2022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根据文件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覆盖我省技工院校全体教师,教师参训率将列为学校教学督导重要考核指标。

    参训人员:全省技工院校在编教师、教学辅助人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参训教师系统掌握心理学理论知识和实用技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和自身心理素质,全面提升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全方位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预防心理健康危机事件发生,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二、培训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

线上培训:报名后,登录陕西省职业培训协会培训服务平台进入指定培训班参加培训;

线下培训集中授课。

三、参训课时要求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线上+线下,共计32课时);

班主任、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及其他教师(线上培训,共计16课时)。

四、培训时间安排

图片1.png

线下培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心理健康的定义和标准、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团体心理辅导理论与实践、焦点解决短期治疗技术、青少年心里发展的基本规律、青少年期面临的心理社会问题、青少年自我概念和人际关系原则和理论、班主任工作中创伤与危机辅导、教师和家长间的有效沟通、父母冲突与青少年发展、技工院校教师心理健康维护等相关课程。详细课程设置见附件一。

六、培训师资

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相关专家

七、结业及证书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按照要求修满32课时,完成实践课题;班主任、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及其他教师按照要求修满16课时后由陕西省职业培训协会颁发结业证书。

八、培训费用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线上加线下(32课时)1280元/人;

班主任、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及其他教师:线上(16课时)300元/人;

院校全员培训,核心课程可采取线下送课上门形式开展,具体事项与省职协培训负责人联系。

九、其他

(一)心理健康教育为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必修课,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课时可记为继续教育专业课课时;

(二)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及时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并将报名表电子版于6 月18日前报指定邮箱;

(三)线下培训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十、联系人及电话:

省职协:王老师   029-84233328          

孙老师   15309255530   

邮箱:3548583682@qq.com


附件:

关于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培训报名表.xls

附件2-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培训课程表.pdf

附件3-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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