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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省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㈠ 主办单位:陕西省职业培训协会 ㈡ 承办单位:陕西蓝天民航技师学院 ㈢ 协办单位: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㈣ 组织机构:1.竞赛组委会 (1)主任:李长江 (2)副主任:王海宇 张明军 李晓旭 (4)委员:杨兵 刘夏 黄军辉 邢竣翕 竞赛组委会主要职责是:审定竞赛原则和竞赛方案;领导、协调竞赛承办单位开展本赛项的组织工作;选荐竞赛专家组人员及竞赛裁判与仲裁人员等;指导竞赛办公室(组织)、竞赛专家组(技术)、竞赛监审组(监审)的工作;对竞赛期间发生的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对预、决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布竞赛决赛结果。 2.竞赛办公室 竞赛办公室设在陕西省职业培训协会 竞赛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总体协调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负责竞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竞赛奖品、物品(包括纪念品、宣传品等)的设计、制作和管理;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 3.竞赛专家组 组长由业内资深专家担任,成员由电子商务领域专家及一线工作人员担任。 竞赛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准备和支持工作。根据竞赛整体方案确保竞赛过程的技能水准和公平公正性;包括选定竞赛方式、确定竞赛设备、制定竞赛考核大纲、竞赛命题及现场执裁、对本届竞赛结果进行技术点评等。具体包括竞赛技术文件编撰、竞赛命题、赛场设计、设备拟定、竞赛裁判人员培训、竞赛说明会组织、赛事咨询赛事观摩、参与赛事宣传方案设计、赛事技术评点、赛事成果转化以及竞赛组委会安排的其他竞赛技术工作。 4.竞赛监督组 组长由业内资深专家担任,成员由电子商务领域专家及一线工作人员担任。 竞赛监督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竞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竞赛评审过程中的投诉及时处理,确保整个比赛过程公平公正。 二、竞赛内容㈠ 竞赛项目 1.赛项介绍
2.赛项目的 赛项以视觉营销设计、网上交易管理、网络客户服务、电子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网络推广、网店直播六项典型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以及选手的职业素养作为竞赛内容,全面考察选手的网络营销能力、数据分析能力、站内推广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 通过竞赛,考察参赛选手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推动电子商务从业人才整体水平的提升。 3.赛项设计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参赛选手比赛使用的竞赛平台、规则和赛前公布内容一样,比赛采用软件评分,比赛过程、结果客观公正。 (2)赛项关联职业岗位面广、人才需求量大 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社会经济形式和现代流通方式,也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了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电子商务产业既是我国发展最快的新兴高科技产业之一,又是我国企业战略转型的重要手段之一,行业的急剧发展,使得相应人才严重短缺。 (3)竞赛内容对应相关职业岗位或岗位群、体现专业核心能力与核心知识、涵盖丰富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点。 ㈡ 竞赛标准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裁判人员统一制定竞赛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竞赛标准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能要求为基准,参照以下标准设计和执行本赛项: 视觉营销设计:采用典型电商平台的首页和详情页的知识和技能,设计和制作店铺的首页、详情页等。 网上交易管理:采用典型电商平台的采购管理与销售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客户信息管理、交易评价处理、商品采购价格和采购量管理等。 网络客户服务:采用典型电商平台的社群管理与客户关系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完成社群定位、渠道选择、活动规则设计、客户分级、活动策划等。 电子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采用典型电商平台的商务数据报表设计与制作和商务数据统计与分析的知识和技能,完成流量来源数据、转化率数据、复购率数据、客单价数据、营销活动数据统计与分析等。 网络推广:采用典型电商平台的搜索规则、排名规则、直通车排名规则,扣费规则等。 网店直播:采用典型直播平台的规则,完成微店的开设,开启手机直播,关联直播商品,完成10分钟不间断直播。 ㈢ 竞赛命题(命题方式、理论和实操占比) 命题方式采用命题专家围绕视觉营销设计、网上交易管理、网络客户服务、电子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网络推广、网店直播六项竞赛内容进行命题,竞赛方式全部采用电脑实操。 ㈣ 考核模块 2022年陕西省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大赛包含视觉营销设计、网上交易管理、网络客户服务、电子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网络推广、网店直播六部分内容,共三个模块,分别为电子商务师综合模块、电子商务师推广模块和电子商务师直播模块。 1.视觉营销设计(初赛不设此项内容,仅在决赛中进行) 在竞赛平台允许的结构范围内,利用竞赛平台提供的素材,完成网店首页的“店铺招牌、导航、商品分类、广告图、轮播图、商品推荐”的设计与制作,完成商品详情页的“商品展示类、吸引购买类、促销活动类、实力展示类、交易说明类、关联销售类”的设计与制作。 2.网上交易管理(初赛、决赛均设此项内容) 在竞赛平台允许的结构范围内,利用竞赛平台提供的背景资料与数据,完成销售管理部分的“客户信息管理、交易评价处理等”的操作与处理,完成采购管理部分的“商品补货、商品采购价格与商品采购量管理”的操作与处理。 3.网络客户服务(初赛、决赛均设此项内容) 包括不同类型社群建立、表单分析、社群推广渠道选择、社群运营规则设计等社群管理操作,以及客户等级分析、活动策划等客户关系管理操作。 4.电子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初赛、决赛均设此项内容) 在竞赛平台允许的结构范围内,利用竞赛平台提供的背景资料与数据,完成对流量来源相关数据、转化率相关数据、复购率相关数据、客单价相关数据与营销活动相关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5.网络推广(初赛、决赛均设此项内容) 参赛团队以卖家角色,在给定的推广资金范围内为一家正在运营的店铺模拟进行一个周期的推广活动。选手需根据系统给定的资源分析店铺内的商品、买家搜索需求与搜索习惯、买家特征,根据分析结果与掌握的专业知识制定直通车推广策略、引力魔方营销策略、标题优化策略,通过直通车推广,获得商品竞价排名,增加商品展现量,提高点击量、点击率、转化量、转化率;通过引力魔方营销定位精准人群和资源位,进行创意的强势展现,增加点击量、点击率、转化量和转化率;通过标题优化提高商品的自然排名,增加展现量,尽可能地提高标题优化得分。 6.网店直播(初赛不设此项内容,仅在决赛中进行) 包含微店开设和手机直播。在竞赛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APP选择手机内竞赛商品的相关图片组成完整的商品购买页面,完成商品标题的设置、价格的设置等操作,完成微店的开设。微店开设完成后,开启手机直播,关联直播商品,完成10分钟不间断直播。 三、参赛选手1.职工 1.1职工参赛选手须为全省企事业单位(含社会培训机构)和驻陕中央企业的一线在职职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教师。职工组比赛参赛选手需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6年以上。 1.2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 2.学生 2.1学生参赛选手须为全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在籍学生。 2.2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 3.条件说明 3.1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3.2参赛选手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3具有全日制学籍(包括在校创业)的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3.4一经发现报名信息虚假有误,由主办单位经核实后取消参赛资格或参赛成绩。 四、竞赛实施1.竞赛时间 大赛拟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举行。 初赛时间:2022年10月29日 决赛时间:2022年1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2.竞赛方式 初赛:拟采取线上比赛方式 决赛:拟采取现场比赛方式,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3.竞赛地点 初赛:根据参赛选手规模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初赛参赛选手全部在本人所在地参赛。 决赛:拟在陕西蓝天民航技师学院世园会校区(西安市灞桥区东城大道邵平店1号)现场举行。 4.赛制说明 4.1初赛 大赛主办单位陕西省职业培训协会统一发布通知,公布参赛人员范围、竞赛标准设置、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竞赛时间、竞赛方式、奖励办法等相关信息;统计汇总参赛选手报名信息。 大赛报名阶段结束后,经竞赛组委会批准,大赛承办单位陕西蓝天民航技师学院协同协办单位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时向参赛选手统一发放在线训练账号,并择机组织赛前培训会与赛前模拟演练;随后按计划具体组织完成初赛。 根据初赛结果确定进入决赛的比例和数量,参赛选手最终进入决赛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 4.2决赛 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发布通知,公布决赛时间、地点、要求等竞赛相关信息;经初赛选拔出的参赛选手依照竞赛组委会通知和安排统一参加决赛。 5.竞赛日程安排与流程 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初赛约150分钟,决赛约300分钟)完成电子商务师竞赛内容。 决赛日程初步计划如下,初赛日程参照决赛日程执行。实际日程安排以最终参赛通知为准。
6.评分标准 6.1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评分标准由竞赛专家组制定。 6.2评分方法 成绩评定:初赛评分方式为机考评分;决赛评分方式为机考评分与裁判主观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成绩复核: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竞赛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将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赛项最终得分: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五、竞赛奖励1.决赛前三名且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身份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办理相应证书。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技师,办理相应证书。 2.决赛前三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办理相应证书。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高级技师,办理相应证书。 3.决赛前三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全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按照相关政策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4.决赛以个人成绩设置奖项,一等奖分别占比5%、二等奖分别占比10%、三等奖分别占比20%,优胜奖各若干名,获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5.对大赛组织严密的主办单位和个人,推荐全省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 6.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牌和荣誉证书。 7.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1.组织领导 1.1竞赛组委会 及时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本项大赛的筹备与实施工作。竞赛组委会要设立竞赛办公室、竞赛专家组、竞赛监督组等工作机构。 1.2竞赛办公室 竞赛办公室要积极接受竞赛组委会的协调和指导,认真细致做好竞赛日常事务与技术工作。 1.3竞赛专家组 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赛题管理规定中的保密协议。不得透露与竞赛有关的任何涉密信息,不得以专家身份私下接受参赛单位和个人聘请咨询讲课,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同时参与不同赛项的专家工作。 专家要积极指导支持裁判工作,但不得影响和干扰裁判独立履行裁判职责。专家组成员可根据需要兼任裁判长及负责具体的裁判工作。 1.4竞赛监督组 竞赛监督组要及时接受由参赛选手或单位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1.5承办单位 竞赛承办单位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负责承办赛事的具体保障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按照竞赛技术方案要求落实比赛场地及基础设施,赛事宣传,组织开展各项赛期活动,参赛人员接待,竞赛过程文件存档等工作,赛务人员组织,赛场秩序维持及安全保障,赛后搜集整理竞赛影像文字资料上报竞赛组委会等。竞赛承办单位按照赛事预算执行各项支出。 2.技术规则 遵循国家颁布的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规则。 3.新闻宣传 3.1竞赛主办、承办各方应积极、主动做好赛事新闻报道。 3.2竞赛期间应及时联系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3应充分利用省人社厅、省职协及承办方、协办方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专题宣传。 4.建议使用的比赛器材、技术平台和场地要求 4.1比赛器材与技术平台 初赛设备由参赛选手个人自备,包括但不限于决赛同等配置的电脑一台、用于赛场监控的手机一部等。 决赛设备由承办方负责保障,具体见下表。
4.2场地要求 决赛竞赛场地设在电脑机房或开阔、安静、明亮的室内环境(如体育馆),场地内设置满足50个参赛选手的竞赛环境;一个参赛选手一个电脑机位,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另外布置3个备用赛位。 竞赛场地内设置背景板、宣传横幅及壁挂图,营造竞赛氛围; 局域网络。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安装千兆交换机。网线与电源线隐蔽铺设。采用独立网络环境,不连接INTERNET,禁止外部电脑接入。 安全保障。采用统一的杀毒软件对服务器进行防毒保护。屏蔽竞赛现场使用的电脑USB接口。部署具有网络管理、账号管理和日志管理功能的综合监控系统。 采用双路供电;利用UPS防止现场因突然断电导致的系统数据丢失,额定功率:3KVA,后备时间:2小时,电池类型:输出电压:230V±5%V。 5.安全保障 赛事安全是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竞赛组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竞赛决赛期间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1比赛环境安全管理要求 竞赛组委会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同时,进行赛场模拟测试,发现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承办院校赛前必须按照竞赛组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承办院校应提供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参赛选手可能突发疾病等情况,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竞赛决赛期间,赛项承办院校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在参赛选手进入赛位,竞赛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赛事承办院校有责任提醒、督促参赛选手、竞赛裁判工作人员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未经许可的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5.2生活条件 竞赛决赛期间,赛事承办院校食堂等场所应考虑到少数民族参赛人员的宗教信仰、文化习俗及饮食习惯。 竞赛的安全管理,除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5.3参赛选手责任 参赛选手参赛往返途中,需以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参赛选手所在单位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须加强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并与赛场安全管理对接。 5.4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竞赛组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竞赛组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向全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告。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赛事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竞赛组委会决定。事后,竞赛组委会应向全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告详细情况。 5.5处罚措施 赛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停止承办院校赛项承办资格。 因参赛选手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评奖资格。 参赛选手发生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一)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须自备口罩、消毒湿巾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物品。 (二)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须准备以下材料,进入竞赛承办院校报到时提交: 1.微信或支付宝申请陕西“健康码”绿码。 2.微信查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符合承办院校所在地防疫要求。 3.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